深圳孔金磷等3人绑架小学生后,毁尸灭迹,被判死刑,案件进行上诉。
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查明,2009年11月17日,孔金磷在深圳市福田区园岭小学绑架了11岁小学生陈豪,并伙同黄胜文把陈豪拘禁在孔金磷的出租房内。当晚,黄胜文打电话勒索陈豪的父亲陈思财100万元人民币。11月18日凌晨,因陈豪哭闹,孔金磷用手捂口鼻及勒颈的手段致陈豪窒息死亡。当天下午,陈思财将10万元存入指定帐户后,被告人黄意文协助孔金磷套现赎金2万元。当晚,孔金磷为毁尸灭将被害人碎尸并煮尸块,被警方当场抓获。
今年3月23日,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绑架罪判处孔金磷死刑,以绑架罪判处黄胜文无期徒刑,以掩饰,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意文有期徒刑3年。宣判后,3名原审被告人均提出上诉。